稳固根基《多特信经》学习:第一项教义第十二条及错谬反驳七(确信蒙拣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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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项教义 论 神的拣选 与弃绝
第十二条 拣选的确据(谬误反驳之七)
申命记29:29; 哥林多前书2:10,11 | 选民虽然在不同的阶段,有不同程度的差别,然而却在所定的时候,能确知这永恒不变、拣选得赎的旨意。这不是出于好奇而窥探神隐秘之事的结果,乃是因他们看到自己有圣洁、灵里的喜乐,正如圣经指出蒙拣选的确实果子:如基督里的真信心,孩子一般的敬畏,为罪的忧伤,饥渴慕义等等。 |
信徒常常提到的一个问题是,“我如何确知自己是一个蒙神拣选的人呢?”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问题。如果你要享有永远保障的安慰,就要回答这个问题。然而不论神不变的旨意是什么,除非信徒确信他是神的选民,否则他不会得着任何安慰,不管怎样,神的旨意是不变的。
显然,我们不能钻进神的心里,看看他究竟选了谁。神也没有告诉我们,他拣选了谁。选民要得到蒙选得救的确据,只有通过观察他们里面拣选得救的果子。圣经说,“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”(太12:33)。“因为,没有好树结坏果子,也没有坏树结好果子。凡树木看果子,就可以认出他来”(加6:43,44)。
使徒彼得也有相似的论述:“…有了信心,又要加上德行;有了德行,又要加上知识;有了知识,又要加上节制;有了节制,又要加上忍耐;有了忍耐,又要加上虔敬;有了虔敬,又要加上爱弟兄的心;有了爱弟兄的心,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;…所以弟兄们,应当更加殷勤,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。你们若行这几样,就永不失脚”(彼后1:5-7,10)。如果我们结出圣灵的好果子,我们就更能确信自己的蒙选。只有当我们藉着信心与基督联合时,当基督藉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时,我们才有可能结出这样的果子。正如基督所说的,“常在我里面的,我也常在他里面,这人就多结果子;因为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做什麽”(约15:5)。
选民常常对拣选感到有疑问,因为他们不是没有罪和软弱的人。这些“坏果子”似乎会说明一个人没有蒙选。我们刚刚引用了主基督的话,“好树不能结坏果子”。因为这些罪和软弱,所以选民总会因某种程度的怀疑而挣扎,有时,他们也不确信自己是否蒙选(参见第五项教义,第十一条)。
引用基督的这些话是否暗示了选民绝不会犯罪呢?如果我们比较不同的经文,就会发现这种思想没有根据。在诗篇51,大卫承认了他许多的罪和软弱。再想想保罗,他承认自己想要行善,却行不出来(参见罗7:19)。还有约翰一书1:8节,约翰说,“我们若说自己无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。” 我们在约翰一书3:2看到,“亲爱的弟兄啊,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,将来如何,还未显明;但我们知道,主若显现,我们必要像他、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。”我们的确是神的儿女,但我们现在还不像他。他是纯全的,并且我们是按他的样式得了重生,所以我们要洁净自己。但我们现在还没有达到那样完全的纯洁。除此之外,圣经还指出我们的更新是一个过程。我们的本性“在知识上渐渐更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像”(西3:10),但是这个更新还没有完成。显然我们在今生无法达到完美的地步(参见腓3:12)。
我们必须注意,信经对选民的果子作了描述。然而,没有把完全的顺服作为拣选的果子。相反,蒙选的结果是:在基督里的真信心,孩子一般的敬畏,为罪的忧伤,饥渴慕义等。注意,对这些好果子的描述,已经包含了选民的生命有罪和软弱的假定(参见第五项教义第一、二条)。只要我们活在世上,老我的本性就会粘着我们、败坏我们的善工。所以蒙选的确据不在于不犯罪,而在于对罪的态度和反应。只有蒙选的人会为自己的罪忧伤,并远离罪。只有蒙选的人会以他们的顺服来讨神的喜悦。人结出的这些好果子就是他蒙选的确据。
阿民念派否认人对他不变的拣选能有确据。难怪,他们把人的命运交在人自己的手里。信与不信全都取决于人。他们还教导说,人可能某一刻相信,下一刻又不信了。没有人知道他将来会怎样,也没有人敢说,他决不会改变主意,离开神。所以,阿民念派拒绝相信人对他蒙选得救的不变旨意能有绝对的确据。他只能有相对的确据。他们向多特大会(Synod of Dort)提出的抗诉书中第8条说:
8. 一个真正的信徒能够,也应当对未来有确据,即通过刻苦警醒、祷告、以及其他圣洁的操练,以至他能够持守真信心。他应当能够确信,神的恩典对于持守信仰从来都不缺乏;但是我们不知道,他如何能确知他将来永远不会疏忽职责,然而,他可以确信他将持守信心、敬虔和爱的行为,因这些对争战的基督徒是合宜的,是符合圣徒体统的。但我们不认为信徒对这一切应当有确据。”
阿民念派试图模仿归正派,承认信徒能有确据。但这是什么样的确据呢?是他们能持守的确据,而不是他们将持守的确据。他们或许确信,蒙保守所需的恩典不会缺乏,但如何使用这恩典取决于人。在第一项教义的第七条错谬反驳中,我们看到下面的观点:
错谬: | 我们今生永远不知道被拣选得荣耀的事,也无果子,无认识或确据,这一切都是可变,令人疑惑的。 |
反驳: | 说这种疑惑的话实在荒谬,也不符合圣经。圣徒由于他们蒙拣选,可与使徒一同快乐,赞美神恩。以弗所书一章说,按照基督的训诲,因名字记载在天上,与他的门徒一同欢喜,路加也说,要因你们的名字记录在天上欢喜(路10:20)。他们也因着蒙拣选的确知,可以面对魔鬼烈火般的攻击,说“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”(罗八33) |
根据阿民念派的观点,人唯一能有的确据,就是一个不肯定的确据。他们教导说,神拣选的条件是人的信心(参见第一项教义,错谬反驳五),但信心是无法肯定的,因为“真正重生的信徒不仅会完全、绝对地失落使人称义的信心…而且他们的确常常如此”(参见第五项教义,错谬反驳第三条)。既然连信心都无法完全确定,那么蒙选的确据更难肯定了。
因此,一个不肯定的确据根本就不是确据。多特信经的作者指出,圣经中所说的圣徒能完全确信他们的拣选是不变的。以弗所书第一章是一首赞美神的圣诗,因为神在创世以前就定旨使这些圣徒作他的后嗣,而且照着他的美意,得以成就。这首赞美诗绝不是出于那些不确定自己是选民的人,相反,唯有那些确知自己是得救之子的人,才能发出这样的赞美。
保罗写道,“我们也在他(基督)里面得了基业;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、做万事的,照著他旨意所预定的。…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,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,也信了基督,既然信他,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。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,直等到神之民被赎,使他的荣耀得著称赞”(弗1:11,13-14)。藉着圣灵的印记,我们有了确据,就是得到神预先命定给我们的基业。(关于圣灵的印记,在第五项教义第八条有详细的论述)。
当基督的七十个门徒完成使命回来之后,为他们有能力使鬼服了他们而欢喜。但基督告诉他们,应该为他们的名字记在天上而欢喜(参见路10:20)。如果他们的名字能被涂抹掉,就没有什么值得欢喜!但他们要欢喜,因为他们的名字是用不可涂抹的墨水写在天上。
此外,当选民受自己的罪和软弱捆绑时,当撒但射出使他们怀疑的毒箭时,保罗的话再次肯定他们得救的确据:“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?有神称他们为义了。…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?”(罗8:33,35)圣经的见证是清楚的:没有人能给耶稣基督使之称义的选民定罪。
多特信经的作者还可以引用更多的经文;但是,其余的经文,在信经的最后一项教义(参见第五项教义,第二条至第四条),讨论圣徒蒙保守的问题时,我们将会看到。
问题:
一个人有蒙选的确据,为什么很重要?
我们如何能得着蒙选的确据呢?如何得不着?彼得后书1:10说什么?
有时候,圣徒怀疑自己是否蒙选:
a. 导致怀疑的原因是什么?
b. 信经作者针对这个问题所描述的蒙选的果子是什么?
c. 选民对罪和义的态度是什么?阿民念派是否相信圣徒能够确信他们会持守到底,并承受永远的救恩呢?为什么?
阿民念派认为圣徒可以有一些确据:
a. 是哪些确据呢?
b. 这个确据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?
c. 这是一个真正的确据吗?是或不是的理由是什么?圣经中有证据说,圣徒为他们的蒙选而欢喜,请举一些例子。
深入思考题:
我们蒙选的确据是否是真信心的一个内在因素呢?换句话说,一个怀疑自己是否蒙选的人,还能称自己是真信徒吗?
在多大程度上,你能确信你是神的选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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